深圳海关取消六项行政审批
此次政策内容包括取消加工贸易六项行政审批项目,外发加工担保金进一步压缩减免,改革将直接惠及深圳关区1万多家加贸企业。
近期,海关总署、深圳海关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取消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等六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自主申报制和备案制。
据深圳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科长吴昊介绍,政策下发之前,六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业时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最长为三十日;改革后,该六项行政审批全部取消,改为自主申报和备案制,海关作业时限改按此次下发的海关总署219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时限大大缩短,多项业务除不需审批外,更是实现了系统秒过。
深圳海关业务一处加工贸易一科副科长曾湘萍表示:“这次加工贸易改革将大部分行政审批项目改为了备案制,改革后加工贸易企业合同备案时,无需再提供由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审批的批准证书及随附资料,合同数据无需在多部门流转传送,节约了时间成本。另外合同备案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制,提高了合同备案效率,缩短了审核周期,极大满足企业生产需求。”
与此同时,此次政策改革还包括:企业外发加工的风险担保金免收范围,由省内扩大到省外,进一步压缩担保金收取范围。
吴昊表示,这次改革中关于外发加工的影响最为明显。外发加工是加工贸易企业的重要生产活动,办理外发加工手续更加简便,由原来的事前审批,改为先外发3天后再到海关备案。此外,企业在资金链上收益最大的,就是风险担保金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