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类型定义:国内1名以上50名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二、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1元);
3、有公司名称; 4、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需要提供材料及要求
1、自然人股东主体资格材料:中国公民第二代身份证;
2、企业法人股东主体资格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营场所及房屋租赁合同书(租赁凭证)1份,包括5点要求:
A:以股东之一姓名租用; B:面积与申报的经营规模一致;
C:用途与申报的营业范转一致; D:深圳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
E:该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四、承办流程:组织材料———企业名称核准———工商登记设立———办理移交。
五、承办时限:
1、生产型: 10 个工作天完成(在环保及其他前置许可批准后起计);
2、非生产型: 10 个工作天完成(如需前置许可批准后起计)。
六、承办证照:
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非生产型无此项);
深圳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文(非生产型无此项);
深圳市工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深圳市公安局—————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深圳市公安局—————刻制刻章登记卡;
深圳市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副本、IC卡;
深圳市国家和地方税务局———国、地税登记证正本、副本;
深圳市贸工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深圳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深圳检验检疫局————报检备案登记证书。
七、出资期限:
1、不分期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之前一次性缴清;
2、分期缴投注册资本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登记前投入,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在2年缴足。
3、非货币出资不能高于注册资本的70%。
八、证照年检:有限公司企业年检制度。企业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办年检手续。
注:前置许可:根据国务院412号令(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的需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省府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省府10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深圳市人民政府134号令(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所列必须先进行前置许可后才准予设立登记的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一般指:股份公司设立,电力供应,煤炭矿产资源开采生产经营,食盐生产批发,道路货运及客运,车辆维修及报废回收,国际海运及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加油站及成品油批发、零售,医疗机构及器械,药品药具,安技防工程及产品,书报杂志,基础电信,人才中介及职业介绍,农药兽药,印刷,互联上网服务,食品及酒类生产,餐饮娱乐,拍卖,典当,出版业及音像制品,保险,银行,证券,建筑,会计,办学,法律服务,军工及武器装备,易燃易爆及剧毒放射物品,危化品及危险废物,旅行社,出国中介服务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