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国务院: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每年为企业减负270亿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然而,虽是“例行”会议,但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可以说此次会议研究的这四件事,每一件都将对未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一、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每年为企业减负270亿元
  
  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我国社会保险费率高,素来为外界所诟病,企业希望“减负”的呼声一直很高。
  
  就在今年年初,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专门对此作出解释:“我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其他4项社会保险的费率之和约为12%,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近年来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失业保险基金有一定结余,我们也有比较强的支撑能力。未来工伤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将在总体上予以降低。”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今年3月曾这样表示。
  
  时隔3个多月后,调低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的“允诺”如期兑现。本次国务院会议表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这是继2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后,再次调低社保费率。
  
  如果以上政策能够顺利落实,那么“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大红包”。
  
  二、“互联网+”升级为国家行动,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重大契机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会议通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互联网+”这一新兴产业模式正式成为国家行动计划。
  
  “互联网+”升级为国家行动,会带来哪些深远影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互联网+”应包括两方面:一是传统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进行自我变革,提高生产效率;二是互联网通过跨界融合不同产业,培育出新产品、新业态。因此,“互联网+”既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契机。李克强总理也指出:推进“互联网+”,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大契机。
  
  为全面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的深度融合,《意见》明确了推进“互联网+”促进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若干能形成新产业模式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任务,并确定了相关支持措施。
  
  一是清理阻碍“互联网+”发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创新,让产业融合发展拥有广阔空间。二是实施支撑保障“互联网+”的新硬件工程,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等研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三是搭建“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加强公共服务,开展政务等公共数据开放利用试点,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四是适应“互联网+”特点,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力度,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展股权众筹等试点,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五是注重安全规范,加强风险监测,完善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公平竞争。用“互联网+”助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宁家骏认为,选择这些领域是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布局的。通过互联网与这些产业的深度融合,既能形成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联动发展的新态势,又打造了“互联网+”经济范式的新生态。
  
  然而,“互联网+”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相关行业能不能成功“加上”互联网,打破利益藩篱和政策制度阻力成为问题的“关键”。
  
  此番国务院已明确表态:将为“互联网+”发展扫除“拦路虎”。在各项支持措施中,排名第一的正是:“清理阻碍‘互联网+’发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创新,让产业融合发展拥有广阔空间”。同时,《意见》还强调要完善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公平竞争。
  
  三、设立3000亿元保险投资基金,实体经济将获得更多“输血”
  
  此次会议确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规模为3000亿元,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并以股权、债权方式开展直接投资或作为母基金投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用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打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新引擎。
  
  3000亿元的资金从哪里来?会议表示,“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并以股权、债权方式开展直接投资或作为母基金投入国内外各类投资基金。”
  
  钱有了,究竟要用到哪儿?会议明确: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
  
  我们可以看到,中央此次设立基金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用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打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新引擎”。
  
  其实,为推动保险业转型升级,2014年8月出台的保险业“新国十条”中已经提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创新资金的运用方式,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拓展保险资金运用空间,通过投资股权、债权、基金以及探索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服务城镇化方面要发挥更大的作用等。
  
  如今,随着规模不断壮大,保险业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和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提供者。数据显示,2014年保险公司共发起基础设施投资计划1.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6.8%,其中投资1072.5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
  
  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保险业创新资金运用方式,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也将推动更多稳定保险资金注入实体经济。
  
  四、删除存贷比“红线”,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会议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这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存贷比是商业银行贷款总额/存款总额,银行存贷比高,意味着银行的盈利能力强。但银行存贷比也不是越高越好,为防止银行信贷过度扩张带来的风险,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最高存贷比例为75%。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取消存贷比是大势所趋。作为银行业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存贷比监管指标已经不适应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业负债成本不断上行的现实,不能反映银行业的真实流动性状况,反而导致了资金的扭曲。有的银行为了满足存贷比监管要求,往往出现月末、季末“冲时点”、存贷款“大腾挪”等现象。
  
  取消存贷比,中小银行首先将从中受益。总体来看,今年一季度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65.67%,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的存贷比远未达到75%的上限,但仍有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的存贷比接近甚至超过75%。恒丰银行战略与创新部研究员钟华表示,取消存贷比将直接有助于中小银行信贷投放释放出更多空间。鉴于中小银行信贷投放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将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
  
  取消存贷比会不会出现风险失控问题?专家指出,取消存贷比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任意大量释放贷款资金。因为商业银行的贷款限制不是只有存贷比一个指标,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等多项指标都会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构成约束。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如果一些银行因为盲目经营、无序放贷,在风险控制方面出现了问题,可以通过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储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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