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签百份税收协定 为机构和企业减负近百亿元
G20峰会即将召开,中国将代表发展中国家发声,与更多国家实现税收良性互动、合作共赢,促进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与经合组织(OECD)等25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
目前我国已与10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10个信息交换协定,数量规模仅次于英国和法国,排名世界第三。
“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三年来,“我们不断扩大税收协定网络,为我国对外投资和‘走出去’企业提供国际税收法律保护。”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说,仅2015年新签署的税收协定、议定书和谅解备忘录,就减轻了中国金融机构境外利息相关税收负担约96亿元人民币;与印度尼西亚、塔吉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国家相互协商,为中国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约2.7亿元人民币。
据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利用G20委托OECD对国际税收规则进行重塑的时机,主动提出“修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1000多项立场声明和意见建议,将广大“一带一路”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理念融入新的国际税收规则中,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跨国公司利润分配中争取更大份额,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关系为己任,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推进国际税务合作,特别是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合作中积极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战略研究处副处长盛思鑫认为,过去中国在发达国家牵头制定的国际税收规则方面“说不上话”。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际税收规则新一轮重塑的重大机遇,我国积极主动走向国际舞台,逐步成为了规则的制定者,“不再输在起跑线上”。
目前,中国税务部门在帮助提升发展中国家税收能力方面共实施了12个合作项目。2015年12月,OECD在中国扬州设立了多边税务中心,旨在为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提供税收业务培训,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中国在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不断创新理念,推介“中国方案”。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当前,全球经济仍面临巨大下行压力,中国税收改革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服务于全方位开放格局,承担起稳健、成熟的大国经济责任,有助于进一步表明中国态度,拓宽中国思路,拿出中国方案,将为全球经济复苏贡献中国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