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温馨提示
各参保企业:
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补申报2015年、2016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131号)规定,我市2017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包括2015年度、2016年度补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由于2017年度企业稳岗补贴有关计算数据须到2017年1月11日才能生成,原定2017年1月1日起的申报时间调整为1月12日,企业经办人可于1月12日系统开放后,登陆市社保局门户网站(http://www.szsi.gov.cn)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2017年度稳岗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补申报2015年度、2016年度稳岗补贴(2015、2016两个年度已申报的企业无需补报)。2017年度申报(包括2015年度、2016年度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请各参保企业及时申报,如有疑问,请详询12333或我市各区社保分局失业科。
感谢广大企业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